獲悉,該局將與廣東省共建藥品審評機構,在廣東省先行先試藥品審評審批機制改革。
今年3月,國家藥監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共同建設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先行區備忘錄。備忘錄明確,國家藥監局支持廣東省在藥品監管機制改革方面進行探索,建立和完善鼓勵創新、導向明確的藥品審評審批機制,推動以企業創新為主體的產業自主創新工作。
今后,對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提出的新藥技術轉讓申請和藥品生產技術轉讓申請,國家藥監局授權廣東省藥監局組織技術審評和行政審批,審批結論報該局備案;該局根據廣東省藥監局的審批結論,核發藥品批準文號。對受托方為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的藥品委托生產申請,除生物制品和中藥注射劑外,該局授權廣東省藥管局審批,審批結論報該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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